2023年端午將至,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現將我市近期查處的5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觀海衛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中心原工作人員陸軍杰醉駕問題
2022年3月11日中午,陸軍杰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沿觀海衛鎮大通路由南往北行駛至大通路77號老二院附近時,與停放在道路東側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被處警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陸軍杰呼氣酒精含量為231mg/100ml;經鑒定,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20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2年5月10日,市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陸軍杰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22年7月,陸軍杰受到開除處分。
2.橋頭鎮五豐村村委會委員、社管會委員陳佰榮酒駕問題
2022年10月6日凌晨,陳佰榮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沿白沙路街道慈甬路由西往東行駛至潘橋路口西側附近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陳佰榮呼氣酒精含量為5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2年10月17日,公安機關給予其罰款1500元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12月,陳佰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副大隊長陳明旭酒駕問題
2022年6月7日晚,陳明旭飲酒后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沿宗漢街道三北大街由東往西行駛至金和一路路口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陳明旭呼氣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2年6月17日,公安機關給予其罰款1500元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7月,陳明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市青少年宮工作人員費松桓酒駕問題
2022年10月21日晚,費松桓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坎墩街道擔山北路由南往北行駛至興鎮街路口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費松桓呼氣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2年10月22日,公安機關給予其罰款1500元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12月,費松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市誠正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蔡余成酒駕問題
2023年1月20日晚,蔡余成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附海鎮觀附公路由北往南行駛至海熙路269號門口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蔡余成呼氣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3年1月28日,公安機關給予其罰款1500元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蔡余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當前仍有少數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律意識不強、法律觀念淡薄,把紀律規矩當成“耳邊風”,在持續高壓態勢下仍然心存僥幸、頂風違紀、以身試法,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教訓十分深刻。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時刻繃緊紀法之弦,堅決杜絕酒駕醉駕行為。
酒駕醉駕不僅嚴重影響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形象,也是“四風”腐敗滋長的溫床。年初召開的中紀委、省紀委、寧波市紀委和市紀委全會對持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作出部署,強調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直至真正化風成俗,以優良黨風引領社風民風。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時外”的監督,經常性開展警示教育,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糾正,引導督促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增強紀法意識、筑牢思想防線。全市各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持嚴的基調,強化教育引導、監督約束、懲治震懾一體發力,嚴格落實酒駕醉駕問題“五個必查清”要求,深挖細查背后隱藏的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不斷筑牢作風建設防線;同時要倒查酒駕醉駕人員所在單位落實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存在宣傳教育缺失、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酒駕醉駕屢禁不絕等問題的,嚴肅追究所在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相關領導責任。